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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胜任工作的标准
来源:法务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4-17 19:02:21
一、

不胜任工作的标准

不胜任工作的标准如下:

1.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,不能达到岗位职责要求的;


(相关资料图)

2.在绩效考核中被评为“不合格”等级的;

3.被客户投诉超过3次的;

4.在工作中有过错或过失,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等等。

二、

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被辞有经济补偿吗?

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被辞有没有经济补偿,需要看是否是在试岗期内,以及是否属于调岗后不能胜任,若是在试岗期内辞退的,是没法要求经济补偿的,若是因调岗后劳动者经培训、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,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,并额外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后,方可解除劳动合同。

三、

员工不胜任岗位能否随意调岗

员工不胜任现职务不能随意调岗,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调岗。变更劳动合同,应当遵循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原则,不得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变更劳动合同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。

找法网提醒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。变更劳动合同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

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。

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,应当遵循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原则,不得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
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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